无论是作为近视患者或者是近视患者家长,但遇到近视配镜的时候,首先得到的建议就是及时散瞳验光,这已经是约定成俗或者说是习以为常的铁律,给人一种仿佛在针对近视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要件,好像缺了这个就不能满足近视治疗和控制。但实际是什么呢?有了这个环节,近视依然是无法有效控制,反倒会因为配镜后对近视眼镜过分依赖而逐步加重。或许是人们都习惯了惯性思维,至于一些环节实际意义究竟是什么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。
眼科医学上在针对近视的辨别上一直沿用真、假性近视的分别,或者说一种传统的理论,因为源自专业眼科医生之口,所以经久不衰,目的就是为了判定近视能否配合治疗,其区分的主要手段就是散瞳。结论是:散瞳后视力恢复,就无需配镜矫正;如果散瞳后视力没有明显提升或与散瞳前基本一致,就判定无法治疗,只能配镜进行矫正。
看似一句再简单不过的判断,却着事实向普通近视患者传递着一个“毋庸置疑”的信息:真性近视不能治疗,只能配镜进行视力矫正。因为结论源自眼科权威,所以会更加影响人们的视听,特别是在“谨遵医嘱”的情况下,面对近视不断加剧的现状会更加让人困惑不解?所以就出现了“近视了,该听谁的?”呼声。很显然在这一理论的指引下:假性的近视会向真性近视逐步发展,真性近视会沿着低度、中度、高度的趋势跨步前行,虽然在治疗、控制上没有丝毫进展,却在屈光矫正配镜模式上登峰造极。
这里说在治疗上没有丝毫进展,主要是指在控制近视发展和遏制器质性病变上止步不前。无论是配镜或是准分子激光手术都逃不掉同样的宿命!不能针对近视病因进行有效的治疗,不能有效改善自身眼肌调节机能,这也是近视眼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。
真、假性近视的区分需要经过散瞳来辨别,从眼科医学发展的趋势来说没有实际意义,毕竟区分也无助于治疗,区分真、假性近视原本是为了确定是否需要配镜。而对于近视来说,无论真、假性近视,治疗提高、甚或恢复、改善才是关键。所以,应该把精力放在治疗近视之上,显然配镜等屈光矫正不是治疗手段,无助于遏制近视的发展和器质性病变的控制。应该在配镜矫正视力的同时配合针对性的治疗才是根本。治疗关键要针对眼肌僵持的病因,所以方法至关重要。只有方法得当,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个人经验在配镜的时候,通过简单的插片验光,即便不做散瞳,只要掌握不过矫的原则,坚持矫正视力达到1.0的最低度数,或矫正视力在0.8左右,保留一定的自身调节,会更为科学和合理。再加上定位的准确,配镜的意义就基本满足,毕竟不是治疗手段,所以也无需把配镜前散瞳的看得必不可少。当然,这仅供参考,毕竟习惯是根深蒂固的。